公告日期:2023.2.6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 (112/2/6起實施)

探病管制措施
探病者條件
  • 無新冠肺炎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備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 下述對象應儘量避免探病,如必要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備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自主防疫期間、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注意事項
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探病時段及人數 每日每床限2名探病者
病房 探病時段
一般病房 11:00-11:30
內科加護病房/胸腔科加護病房 10:00-10:30
外科加護病房/心臟科加護病房/呼吸照護中心 11:00-11:30
兒科加護病房/新生兒中重度病房 10:30-11:00
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需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 因應病人病情說明或病情惡化、病況危急或醫療處置之需要
  • 其他特殊原因經本院評估同意探病

住院病人/陪病者管制措施

住院病人/陪病者篩檢規定 (不限新冠疫苗接種劑次)
  • 無新冠症狀及相關接觸史、旅遊史之住院病人及第1位陪病者,全面執行公費篩檢。
  • 無法自行採檢之住院病人或陪病者,請於入住當日先至本院二樓住院服務中心掛號執行公費抗原快篩,待檢驗報告確認陰性後方可辦理住院。急診住院者由急診端執行。
陪病人數
每名住院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如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住院病人/陪病者免篩條件
  • 如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需持確診相關證明或隔離通知書)
  • 住院病人經醫師評估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TOCC風險之新生兒或早產兒,無須篩檢。
篩檢服務時間/地點
二樓住院服務中心:週一至週五8:00-17:00、週六8:00-12:00(國定假日除外)
(非以上服務時間請洽急診服務台)
請善用本院APP
陪病者請先下載本院APP並輸入陪病者與TOCC紀錄等資料註冊及申請陪病手圈
(點選:其他功能->便利小幫手->陪病探病資料登錄)
注意事項:
  • 陪(探)病者需全程佩戴口罩
  • 陪病者須無發燒及呼吸道症狀,並配合護理人員每日量測體溫

民眾如經主動規勸溝通仍無故不配合陪探病管制措施者,地方主管機關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新台幣3,000以上15,000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