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商店貼紙

 
1.至特約商店消費時,需員工本人出示正式員工識別證才得享有優惠。請各位同仁消費時盡量選擇特約商店消費,以維持雙方之互惠關係。

2.因各商店之商品訂價、商品品質及服務品質不盡相同,員工消費時可多比較相同性質之商店,以確保個人權益。

3.為簡化行政作業,本院與各特約商店合作不會主動要求簽訂優惠迄日,免得一年或二年就得重新簽約。若商店提出訂優惠迄日我們會配合簽訂迄日並在網頁及手冊上註明優惠迄日。

4.有時侯商店因人員流動,訊息傳達出現斷層,導致新人不知道優惠內容,或是商店更改優惠內容而未告知本院,遇此問題請該人員與其主管確認或告知人力資源科處理。

5.請各位同仁持續推薦特約商店,推薦時請務必註明商店名稱、地址及電話。
6.若有任何疑問請洽人力資源科彭盈森先生,分機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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