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30
107年 醫病共享決策推動
1.整合院內需執行SDM之團隊及需運用之資源共享與精實理念,遴選推動小組成員:由醫療副院長擔任小組召集人,小組成員包含:醫務部(內外科醫師)、護理部、社會福利科、行銷企劃科、癌症防治中心、社區醫療部、資訊科等相關單位。2.訂定-醫病共享推動小組之組織章程-每季於全院醫療品質審議委員會進行執行進度報告。
3.評估推動團隊基準(1)團隊運作有團隊會議、(2)團隊成員中有衛教師或個管師、(3)醫策會推動之主題於現況臨床作業中有相關指標監控、(4)認證或訪查、(5)科別醫師人數。
已推動之團隊主題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