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擴大對梵蒂岡職員家庭的保障和權益
2025/8/14

在教宗批准下,經聖座經濟秘書處處長簽署新諭令,引進了男性職員的育嬰假、父母照顧殘疾子女的陪病假,並對家庭津貼進行調整。
(梵蒂岡新聞網)梵蒂岡男性職員有5天的育嬰假,殘疾子女的父母每個月有3天的陪病假。這兩條規定寫在8月11日頒布的新諭令裡,以擴大梵蒂岡城國職員在多個領域的保障和權益。這份文件由聖座經濟秘書處處長卡瓦列羅(Maximino Caballero Ledo)簽署,他於7月28日蒙教宗良十四世接見,呈上聖座勞工局委員會的多項決議,經教宗批准後予以頒布。
這道諭令的首要新意是男性職員的育嬰假。根據規定,在新生兒誕生的30天內,父親享有5天育嬰假,逾期喪失權益。這5天育嬰假「為全額給薪,且納入服務年資計算」。
關於殘疾子女的家庭,新諭令規定,「如果殘疾子女沒有在全日制的專門機構中接受照護,父母有權利每個月輪流請3天帶薪陪病假」。文件闡明,依照梵蒂岡城國政府衛生局的建議,將由一個醫師團隊根據主管機關發布的評估表,對殘疾的臨床狀況和嚴重程度進行診斷。由醫生團隊認定為殘疾人的核心家庭成員,有權獲得家庭津貼。一旦殘疾身份得到醫生團隊的認可,梵蒂岡退休金的直接、間接提領者,以及遺屬養卹金提領者,都有權得到家庭津貼。
在家庭津貼方面,新諭令也澄清,18歲以上的「婚生子女、已取得合法地位的非婚生子女,或其他類似身份者」,如果還在求學,即未滿20歲仍在就讀中學者,或未滿26歲仍在就讀大學或聖座承認的同等學歷者,都是家庭津貼補助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