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權利宣言
本院所有的醫療人員將秉持優良專業的醫學素養與訓練來治療您的疾病,因此在這整個醫療過程裡,請全心信賴您的醫療人員,我們也將保障您應該擁有的權利。請您在確認瞭解下述內容之後,能盡量配合醫療措施和處置,讓所有醫療人員與您共創和諧的醫病關係!
一、 | 本院對所有求診病人之權利必一視同仁,不因您的性別、種族、年齡、職業、國籍、膚色等給予不同醫療上之待遇。 |
二、 | 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名牌或識別證。若未佩戴名牌或識別證者,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如因特殊業務關係不便佩戴識別證,如開刀房、產房、嬰兒室、新生兒加護單位等,在提供醫療服務時會先向您自我介紹其單位與姓名。 |
三、 | 秉持「病患為醫療主體」的概念,在您住院期間,本院醫師於診治時,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主要檢驗、檢查、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必要時會請相關專科醫師一同診治。 |
四、 | 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 |
五、 | 若您需要接受手術、麻醉、或侵入性檢查治療等,會先請您或您的法定代理人簽具同意書,在簽具之前,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等,只有在取得您或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下才會執行。但若情況緊急,為搶救病人性命,依醫療法規定,不在此限。 |
六、 | 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如果您不願意讓特定親屬或訪客得知您的病情訊息,請事先通知醫護人員,以利本院處理。如有電話詢問病情,護理人員會向您確認詢問人資料並經病人同意才予回覆。 |
七、 | 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並依據相關法規,住院期間若您對安寧緩和醫療照護所提之「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撤回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等,或器官捐贈諮詢與任何疑問,請洽本院醫護同仁給予您相關協助。 |
八、 | 本院為教學醫院,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懇請您惠予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但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與治療無關之檢驗、研究、測試等相關活動。您的拒絕,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事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 |
九、 | 若您對本院提供之服務有任何意見反應時,請利用下列管道:
|
十、 | 若您出院後仍有任何的醫療服務需求,請洽病房醫護人員提供有關事宜,包含:照護、安養、約診等相關服務資訊。 |
祝您 平安 健康 喜樂
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