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目的
為提供本院愛心志工隊更完善的福利服務,特設立此基金以提高志工之服務品質。二、基金管理
設有志工基金專款專戶。三、使用範圍
- 教育訓練:與志工相關之教育訓練計劃、會議或研討會之車馬費。
- 活動方案:與志工相關之活動方案,或經由志工大會認可之支出。
- 結婚禮金:志工本人。
- 住院慰問禮品:志工本人。
- 喪葬奠儀:志工本人、直系父母、子女、配偶等。
- 生日禮金:正式志工本人。
- 院外表揚:榮獲院外表揚志工受獎之車馬費。
- 其他:因志工業務需求,未在上列項目者,經志工隊隊長或志工大會認可者。
四、運用程序與額度
- 程序
- 本院愛心志工隊志工手冊訂定之支出項目,需經隊長及社服科主管核可。
- 非經常性之活動需先經由志工月會中表決通過後,經隊長及社服科主管核可。
- 額度
- 教育訓練:課程報名費500元/次;交通費檢據實報實銷,無論開車或搭車最高不超過自強號票價;住宿費最高1,200元/天,最多補助2天。
- 活動方案:實報實銷。
- 結婚禮金:1,600元。(需附請帖)
- 住院慰問禮品:600元之等值禮品。(需發票或收據供核銷)
- 喪葬奠儀:1,500元。(需附訃聞)
- 生日禮金:500元。
- 急難救助金:3,000~6,000元。
- 院外表揚:車馬費檢據實報實銷,無論開車或搭車最高不超過自強號票價。
- 其他:實報實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