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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諮詢

福利補助篇

低收入戶就醫是否有費用優待?

具有低收入戶身份就醫者,除非有健保不給付需自付之費用,否則可免繳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中)低收入戶罹患傷病就醫住院是否有補助及需準備哪些文件?

於醫療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應具備全戶戶籍謄本、財產(稅賦)證明、醫師診斷確有醫療必要之證明、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及印章,至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或縣政府社會局申請。

附註:每人每年度傷病醫療補助以30萬元為限
  • 列冊低收入戶者,因最近三個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但以疾病、傷病之醫療為限),全額補助。
  • 中低收入戶者且最近三個月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累計超過3萬元(但以疾病、傷病之醫療為限),補助80%。
  • 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在最低生活費用1.5倍以下者,且最近三個月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累計超過5萬元(但以疾病、傷病之醫療為限),補助70%。
※因各縣市政府補助規範與標準各有差異,本說明以嘉義市政府為例

如何申請中、低收入看護費用補助?

一、補助對象: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在最低生活費用1.5倍以下之中低收入戶或列冊之低收入戶,罹患傷病就醫住院。
二、補助標準:
  • 未滿65歲,罹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者,每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超過3萬元或最低三個月累計超過伍萬元以上。
  • 列冊低收入戶者:每人每日補助看護費1500元,每人每年度以18萬元為限。
  • 中低收入戶者:每人每日補助看護費750元,每人每年度以9萬元為限。
三、應備資料:於看護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申請。
  • 全戶戶籍謄本。
  • 診斷書正本(須註明入出院日期及「需請專人照顧」字樣)、僱請專人看護證明文件、看護費用收據或發票、看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看護之專業證照或結業證書影本。
  • 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財產、稅賦證明。
  • 其他(具領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領款收據、委託書、切結書…)。
四、受理單位:戶籍地之區公所
五、相關表單可洽本院社會服務科索取或諮詢。
※因各縣市政府補助規範與標準各有差異,本說明以嘉義市政府為例

如何申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附件: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資源手冊(點此可下載)

一、補助對象:
  • 依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民眾。
  •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相關表單可至哪裡申請: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社會服務科)
三、應備資料:申請人之身分證、身障證明、診斷證明書、印章、輔具評估報告書(依類別提出)、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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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60069 嘉義市大雅路二段565號 (地下一樓)

05-275-6000 轉 1851、1852、1856、1858

週一~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週六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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